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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免费义务教育对象
应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案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28日

  一、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免费义务教育的问题

  目前,我国进城务工农民数量较多,其子女接受教育问题已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同时要求流入地政府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等等。

  200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也明确提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可见,国务院已经明确规定了城市享受免费教育的对象不仅包括当地户籍人口,还包括外来务工子女。

  二、关于财政拨专款支持外来务工子弟学校建设问题

  为支持引导各地妥善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2005年中央财政在安排中小学布局调整等有关专项资金时,明确要求地方加大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投入。近几年,各地特别是东部地区按照中央要求,加大了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较多学校的投入,按规定妥善接收更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支持地方政府切实改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学校的办学条件,使地方城市学校有更大的能力接受更多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同时,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的各项政策,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和歧视行为,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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