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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28日

  一、现行税制已体现了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为了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科技进步,我国相继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从内容上看,有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有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有促进科普事业发展的、有激励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的等等;从涉及的税种来看,几乎涵盖现行税制的主要税种;从形式上看,有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低税率、减税免税、即征即退等;从期限看,一些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对技术转让的优惠、对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的优惠、对促进科学研究和科学事业发展的优惠等,自政策出台之日起一直执行至今。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对于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国家在今后的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中还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税制改革原则和目标,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及《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的精神,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着手进一步完善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

  一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企业自主创新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通过清理和规范现行内外有别、地区有别的所得税政策,建立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的,适用于各类所有制、各类区域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制度。二是促进增值税转型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为企业自主创新创造更加宽松的税收环境。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换,可以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鼓励投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升级,提高国产品的竞争力。增值税转型改革虽属于统一的税制改革措施,但由于科技型企业均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设备投资大、加工程度高,将会成为消费型增值税的主要得益者。

  (二)贯彻落实好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2006年起,财税部门将要相继出台实施力度更大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激励政策,具体内容包括: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完善促进转制科研机构发展的税收政策;支持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发展;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社会资金捐赠创新活动。

  随着上述税制改革措施以及促进科技发展的税收配套政策的相继实施,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会逐步得到落实,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环境将会进一步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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