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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监管局:预算监管要提升四个高度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6日

  为进一步防范财政资金管理风险,发挥各地监管局预算监管作用,应当采取更加有效措施,着力在预算编制、项目支出、绩效分析评价等方面努力创新,切实提高预算监管效果。

  一、推进事后监管转向事前事中监管

  改革后监管局预算监管逐步转到事前、事中监管,这是在管理理念上的创新。全面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监管,深入分析预算监管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积极稳妥,把握重点。同时加快开发预算监管软件,推广监管局预算直接支付审核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监管局综合办公平台等建设,将收集、汇总、查询、预警、分析、评价等功能集为一体,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紧密衔接的立体监管体系,实现信息共享,保障预算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要完善预算支出监管成果利用机制,加强监管局与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反馈机制,有效利用监管局就地监管成果,为业务司和主管部门加强预算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突出目标引领、突出口径一致、突出点面结合、突出对策建议”,深入实际调研政策实施情况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健全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闭环监管机制,广泛听取监管单位意见建议,坚守常态化监管理念,积极探索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目标审核、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监管方式,建立健全预算绩效与预算一体化融合,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按照必须、管用、够用的原则审核把关。

  二、推进日常监管转向服务保障

  准确领会党和国家在预算管理方面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把握国家预算支出监管大方向,加深对深化财税改革形势和任务的认识理解,以惠民、基础设施、安全等方面为重点,不断提高预算监管的职业道德水平,服务预算监督管理,积极推动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重点关注当前社会经济走势,做到勤学善思,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下功夫,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支出的各项政策规定,用勤敏的工作态度,常思多谋,追求高质量的工作效果,努力树立预算监管人的工作形象。

  三、推进重点监管再上新台阶

  要重点关注预算监管的关键点、切入点、风险点,切实保障预算资金的安全、完整、有效。将预算监管贯穿于财政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对中央应对外部形势变化、重大突发事件所采取的各项决策部署,实施跟踪问效,不断总结经验,更好地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对于一般性公共预算监管要进一步拓展知识面,提升把握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应对复杂问题、履职尽责和岗位综合能力,防止在人员编制、各项费用支出等方面出现大的波动。对项目预算监督要看是否有利于产业发展政策目标、方向,是否纳入财政目标管理,是否有预算资金作保障。在实施过程中是否按规定申请使用资金,是否超概算、截留、挤占、挪用等事项发生。项目是否按规定实施,并及时办理项目决算。结余资金如何处理及后续管理工作。要抓住省级预算单位这个牛鼻子,强化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地市县及项目单位,可采取现场监督检查与送审相结合,以提高层次与效果为重点,最大限度杜绝违规申请事项的发生。同时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公开力度,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的反馈机制。

  四、推进监管人员素质能力提升

  要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政治生态环境,树立寓服务于监管的理念,积极协助解决各种疑难问题,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要筑牢财经纪律防线,监控基层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有针对性选择有疑难问题的预算单位进行实地核实,实行线上、线下监管相融合。要积极建言献策,对存在的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情况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堵塞管理漏洞。要更好发挥“千里眼”“顺风耳”作用,从预算管理的全链条角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政策建议,严格预算监管,切实保障预算资金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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