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捍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9日
江苏省财政厅厅长 刘捍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改革的力度和进度,不仅限于影响财税领域自身,很大程度上决定转变政府职能的进程和成效。
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通过依法理财规范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一是将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等有效衔接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二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编制财政中长期预算,实现项目预算滚动管理。三是严肃财政收支预算,非经法定程序,各级政府不得改变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四是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逐步实现非涉密部门政府收支的全面公开。
落实国家税制改革各项政策,通过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促进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税制改革的原则和方向,作为地方财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并落实国家税制改革各项政策,严格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在国家税制改革的统一框架下,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培育地方主体税种。二是支持税务部门健全税收征管体系,严格依法征税,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三是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禁通过变相减免税收制造政策“洼地”。四是坚持税费联动,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创新机制、强化监督提升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有利于增强财政支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作为地方财政部门,要抓住改革机遇,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一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二是实行分类分档的转移支付分配制度,均衡省内地区间财政保障能力。三是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四是改革资金分配方式,扩大因素法分配试点范围,探索专项资金有偿使用。五是强化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对财政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管。
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通过发挥财政体制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地方政府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并从总体上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支出责任与收入划分的改革方向。省以下财政体制的调整完善要贯彻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发挥财政体制的正向激励作用。一是逐步理顺省以下事权关系,省和市县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二是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收入划分,适度下倾省级财力,增量资金主要用于民生投入。三是发挥财政体制的引导作用,通过支出调整,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四是全面建立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维护财政体制的统一、严肃和完整性,体制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再出台影响体制完整性的财政政策。
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通过明确举债责任、加强源头防范确保债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作为地方财政部门,要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好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各项工作。一是加强源头规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负责任,通过强化教育和考核纠正不正确的政绩导向。三是探索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状况。四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科学设定量化指标,对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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