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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先德:预算绩效管理要抓住六大关键点

发布日期:2013年11月22日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 夏先德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预算支出的结果导向,注重支出的责任和效率,重视预算支出成本的节约和单位效率的提高,要求政府部门在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这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公共财政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后,绩效管理理念开始在我国预算管理中应用,经过近十年的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政府绩效管理。”这一要求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了道路,指明了方向。

  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找准“制高点” 

  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的前提是观念转变和绩效文化的建立。虽然受财政管理水平和非财政条件的制约,我国目前尚不完全具备实施绩效预算的条件,不能实施绩效预算,但绩效预算管理强调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先进管理理念、以及以支出绩效评价为核心的管理方法却为我国预算管理实践所采用。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必须要抢占思想高地,牢固树立预算讲绩效理念,把绩效理念、绩效要求贯穿到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使财政资金处于全过程监控之下,让预算部门从“要钱难”向“花钱难”转变。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项目的执行结果负责,并建立绩效问责机制,促使部门更好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提高公共管理效率,改善决策服务水平,推进责任政府建设。预算绩效管理通过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将政府部门、机构的预算信息和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布,要求逐步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将资金投入和政府行为的产出及结果联系起来,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透明政府的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强调“花钱更少、办事更多、办事更好”的理念,与当前中央提倡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精神以及社会公众的期盼不谋而合。

  构建全过程预算管理机制,找准“建瓴点”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必须制度先行。作为一种全新的预算管理理念,预算绩效管理的顶层设计显得非常重要。顶层设计不到位,改革就可能会走弯路,甚至半途而废。

  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要想让一个绩效管理系统工作起来,必须切实转变无绩效目标的事后评价、为评价而评价等不规范做法,形成相对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体系,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预算绩效管理是一个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共同组成的综合系统。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它通常由产出目标和成果目标组成,应当具体、明确、可衡量、可完成且有时间限制。部门(单位)申请预算时,要按要求申报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试点范围项目的绩效目标审核,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和主要依据,并在批复单位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要对绩效信息适时进行跟踪监控,重点监控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要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预算执行结束后,财政部门或预算部门要认真分析和积极利用决算数据,对财政支出的实际绩效进行评价,客观公正地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应扩大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和向同级政府报告的范围,强化社会监督,实行绩效问责,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挥实效。

  加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也表明,重视绩效管理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按照既定的路线图逐步展开,是其成功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之一。应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层次,将预算绩效管理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

  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加快建立指导全国的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的差异,共性指标体系应区分项目、部门和一级财政三个层级进行构建;结合当前预算管理所处的阶段,共性指标体系主要应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环节;结合预算绩效的特征,共性指标体系应围绕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公平性等维度展开。

  搞好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找准“突破点”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主要围绕三个方面:

  一是推进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开展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促进县级财政部门合理确定保障范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

  二是推进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以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为突破口,对部门或单位的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改革创新等管理进行评价,逐步拓展,推进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对下属单位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促进部门或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是推进重大民生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和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逐步将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支出项目,尤其是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项目纳入重点评价范围,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确保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以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相关财税政策为评价重点,开展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完善资金监控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找准“契入点” 

  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新事物,要由易到难、由点到面。应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取得突破后,不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试点范围,逐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双联动、多层次、全覆盖。

  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试点范围。力争到“十二五”末,各部门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数量占本级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的比例达到30%,编报绩效目标的转移支付资金占年度转移支付规模的比例达到40%,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资金占本部门项目预算资金的比例达到50%。

  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应不断增加进行绩效评价试点的部门数量和项目数量,力争到“十二五”末,各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占本部门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0%,各地开展绩效评价的资金总量占本级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0%。

  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找准“落脚点” 

  一是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中,实现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预算安排时予以支持和激励;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

  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预算管理中,这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主要方式之一。研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反馈给被评价部门和单位,作为其改进预算管理、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依据。

  三是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行政问责中。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政府报告机制,加强人大监督;研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社会监督。要研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地区和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并建立绩效问责机制,逐步建立“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绩效问责机制。

  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找准“结合点” 

  首先,理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明确各方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权责关系,特别是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之间的权责关系。其次,认真选择绩效评价主体。再其次,完善绩效信息系统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最后,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吸收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参与到绩效评价过程中来,博采众家之长,将公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并向社会逐步公开绩效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等文件,发挥社会合力作用,提高评价结果的认可度,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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