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政策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04日
2014年5月14日 财税〔2014〕27号
北京、上海、江苏、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北京、上海、江苏、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省(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 107号)明确了第一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名单。本通知附件1所列的第一批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后,不影响其继续享受财税〔2011〕107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政策。本通知附件2所列的第二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自2014年5月1日起按照财税〔2011〕107号文件规定执行相关增值税政策。
附件:1.第一批名称发生变更的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名单
2.第二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名单
附件1:
第一批名称发生变更的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原项目企业变更后的项目企业所在省市和区县
1.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
2.渝德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中航(重庆)微电子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区
3.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SK海力士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市出口加工区
附件2:
第二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名单
序号 项目企业所在省市和区县
1.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2.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上海和辉光电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工业区
4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
5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6.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7.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8.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9.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10.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区
11.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13.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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