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19日
2000年4月26日 财统字[2000]2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经贸委、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各总公司、集团公司: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工作,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计算与确认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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