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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指导 更好发挥监管局职能作用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0日

 2020年7月24日 财预〔2020〕99号

部内各单位:

  为了更好发挥监管局职能作用,提升财政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有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进一步强化对监管局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顶层设计,机制化推进监管局工作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在各地有效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机制化推进监管局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在部党组领导下,建立实施监管局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管理监管局工作,督促部内相关司局和监管局合力落实好部党组有关决策部署。联席会议由财政部分管监管局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分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部领导担任副召集人,预算司、办公厅、人事教育司(巡视办)、监督评价局(内控办)、机关党委、信息网络中心、干部教育中心作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预算司,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二)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在联席会议机制框架下,以制度化、规范化、职责法定化为原则,以规范管理行为和管理程序为抓手,完善财政监管工作规范体系,深入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分领域确定部内相关司局与监管局的职责关系,进一步压实相关司局责任,合力破解制约监管局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综合性问题,优化监管局管理机制,强化监管局履职的支撑保障,推进监管局全面融入财政主体业务。

  (三)制定履职“负面清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厘清监管局职责边界,研究建立“负面清单”,规范履职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推进建立监管局同地方财政部门、人民银行、税务、海关、证监、银保监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定期协商、互通信息,确保互不越位、互不推诿,共同推动中央政策落实。

  (四)健全综合考核机制。整合现有对监管局的各项考核,建立综合考核制度,加强对监管局的正向引导和负面约束,更好激发监管局干事创业积极性。强化综合考核结果应用,建立考核结果通报、约谈制度,加强考核结果同干部任免、评优评先、经费安排等的衔接,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研究建立部内相关司局联系监管局的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内相关司局改进管理、加强指导、强化基础保障的重要参考。

  二、落实职责分工,强化部内相关司局对监管局履职的规范管理

  部内相关司局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同,形成合力,为监管局职责落实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监管局党建工作指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督促落实“两个责任”,确保监管局始终保持“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切实把“两个维护”贯彻和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带头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加强对党的建设的指导,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督促指导监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指导监管局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积极推动党支部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着力打造高素质党员队伍。

  (二)健全监管局业务管理格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强业务统领和服务保障,构建与监管局新职责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统筹谋划监管局工作重点,科学调度监管局工作力量,严控委托事项,推动监管局工作加快向法定固有模式转变。强化监管局业务归口管理,统一业务部署、工作要求和成果报送,定期形成工作指引,有效实施分类指导,逐步规范信息推送。及时回应监管局关切,加强监管局反映问题的督办和反馈。

  (三)强化监管局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监管局领导班子。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深入推进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加强部内司局、部属单位与监管局干部交流力度,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科学精准的选贤任能制度、科学严密的组织制度、科学有效的人才制度,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监管干部队伍。强化监管局干部能力培训与综合素养培训,积极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手段,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监管局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监管局预算财务管理。合理确定与监管局开展工作相匹配的经费规模,为监管局工作开展提供必要保障。指导监督监管局严格落实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各项规定,规范使用各项经费,强化各类资产管理。

  (五)提升监管局信息化水平。将监管局信息系统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丰富信息内容,提升系统功能和运行效率。推进监管局同部内相关司局、地方财政部门以及属地其他中央监管机构等互联互通,共享数据信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提升工作效能。

  (六)深入推进监管局内控建设。不断完善监管局各项内控制度办法,建立及时的风险应对机制、完善的督导和问责机制,提高内控结果应用程度,并研究建立监管局同部内相关司局工作相互制衡机制,有效防范监管局履职风险。

  (七)推进监管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监管权力以权谋私等典型案件,严肃查处监管局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压实履职责任,提升监管局工作效能

  各地监管局要主动加强和部内相关司局协同配合,扎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形成“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工作格局,更好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属地经济社会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牢把握“财政部各地监管局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一切从政治上考量,一切从党中央工作大局出发,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表率。

  (二)着眼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属地中央各项财政收支监管,推动完善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管工作,推动健全中央部门二级及以下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衔接的闭环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查研究,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大地方政府债务监控力度,督促地方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按财政部授权,加强属地国有资产监管,推动中央金融企业财政监管工作,着力提高国有金融资本效益和国有金融机构活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三)全力服务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监管局贴近地方、熟悉情况的优势,为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供重要支撑。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密切关注属地经济发展情况、变化趋势,加强分析研判。充分发挥“哨兵”作用,督促地方财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好各项重大财税政策。充分发挥“参谋”作用,针对属地各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财政部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及时做好应对措施提供参考。

  (四)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找准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密切关注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加强同驻地中央单位横向联系和信息共享、反馈地方党政领导对财政工作的关切和建议,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促进属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问题导向,既客观反映地方工作成绩,更紧盯存在的问题,做好推动解决问题的“后半篇文章”,积极提出完善制度和政策设计方面的建议,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和管理不规范层面的问题,督促地方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

  进一步强化对监管局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是推动监管局全面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部内相关司局和监管局有效融合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入贯彻中央机构改革精神、全面落实部党组决策部署、促进监管局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部联席会议机制要加强统筹领导,强化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部内相关司局要根据本意见,及时细化工作任务,形成落实方案并有序推进。监管局要切实增强自主履职意识,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不断提升财政监管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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