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关于印发《国家煤炭应急储备
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09日
2011年9月2日 财建[2011]3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建设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我们制定了《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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