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关于印发《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
债券招投标和考核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06月30日
2009年3月23日 财库[2009]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2009—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规范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招投标和考核,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招投标和考核规则》,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招投村和考核规则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