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部属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年02月25日
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事业单位接收高校毕业生规定》,经部属有关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现已确定参加我部2011年度部属事业单位面试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面试人选
近日,我部有关部属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择优提出了面试人选。面试前,各用人单位将提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如随意放弃面试资格,我们将把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未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的考生,不另行通知。
二、关于面试时间及地点
我部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3月2日至5日,面试地点在财政部办公楼内(考场示意图及乘车路线见附件1,各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附件2)。面试当天截止上午8:20或下午1:20,仍未进入候考室(老楼第一会议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顺序在面试开始前10分钟抽签决定。
三、注意事项
(一)面试前,为便于核实身份,考生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已获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考试报名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原件。考生应同时提供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外语等级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结束后,我们将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附件:
1、财政部2011年部属事业单位面试考场示意图及乘车路线
2、财政部2011年部属事业单位面试时间地点安排一览表
财政部 人事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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