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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咨询单位:[政策研究室]
留言时间:[2022-08-02]
回复时间:[ ]
尊敬的领导您好,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中采购合同期限可以为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三年合同额超过公开招标的标准,但采购预算填报为按一个年度,未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是否可以不采用公开招标,自行续签?同理,一年度采购预算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三年即达到分散招标限额,一年一签,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第一年是否可以自行采购,自行续签。这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您好!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国库司,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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